一、珠海市简介
地理区位:珠海区位优越,濒临南海,东与香港水路相距36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在建的港珠澳大桥2017年底竣工后,珠海将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
人居环境: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大海就在市中心,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人居环境一流,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和谐名城”称号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第一名。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气候条件:珠海市气候宜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年、日温差小,属南亚热带与热带过度型海洋性气候。全市太阳能丰富,热量充足,2016年日照时数1987.3小时,降雨量1719.5毫米,平均气温23.9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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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单位简介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有关珠海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届时将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及“珠海特区教育”官方微信上发布,请考生关注。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 招聘程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者直接进行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笔试。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需本人,他人不能代替。
2.报名时间及地点
3.现场报名、确认及时间地点
考点
时间
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招聘大厅B111、B112
0756-2121314
0756-2121315
华中师范大学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以上材料中①提交原件,③查验原件,②④⑤⑥项需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①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6.其他事项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备注】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当日20:00后在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和“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笔试通知》。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31日。
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面试通知》。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因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