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行业内的资深专家介绍,调研开始的时间是在6月份,长春市发改委和长春市公用局,以及第三家评估单位对长春市供热企业上一个供暖期的运营成本账目进行了审核,认为账目内不应该计入供热成本的部分剔除,账目外漏掉的供热成本合理计入,评估出了各供热单位的供热成本在每平方米25元至29元之间,结合各单位盈亏情况,目前的取暖费标准基本趋于合理。
这位专家表示,目前,长春市还没有关于价格调整的方案出台,而用户已经陆续开始缴费,如果在供暖期前进行价格调整,供热企业面临很多实际的工作难题,比如各企业的经营指标重新核算、缴费用户的退费等,都将影响今冬的供暖工作。因此,他认为,按照惯例,今冬,长春市取暖费标准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因为2008年价格调整时,具体价格就是在10月份出台的。
对于煤炭市场价格动荡给供热企业带来的影响,吉林省宇光能源热力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尽管煤炭市场价格走低,但是供热企业的成本并未因此减少,包括水电价格、设备维修、管网折旧损耗、人员工资等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长春市的供热企业总体运营情况是基本持平略有微利,个别企业还出现亏损。
供热价格调整一定会对企业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市政府决定降低取暖费标准,作为供热企业,一定会也必须服从市政府的决定,并一如既往做好供热服务。”该负责人说。新文化记者 李季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